Q:跟自殺可能相關的生活(壓力)事件有哪些呢?
A:
1.遇到生活上的困境:
例如 : 學業表現不理想或遇到瓶頸、情感上的失落、爆發人際或親子衝突事件等,都是青少年常見的壓力事件;另外還有經濟或社會地位遭受重大的打擊、身體狀況突然變差,健康或外貌上的改變、因酒精或藥物中毒而導致的心智耗弱、判斷力變差等。對這些生活中發生的壓力,若個體不知如何有效應對,因而產生無助感、無望感,便可能促發自殺的動機。
2.負面情緒與負面想法的產生:
例如 : 反覆地害怕、擔心、沮喪、無助、絕望等感受接踵而來所產生的憂鬱感,或是自責、憤怒、自殺意念等負面情緒的產生,皆可能成為急性危險因子。要注意的是,對憂鬱的病人而言,當這些情緒發生在憂鬱狀況突然獲得改善或初期病情好轉的時候,可能更容易產生自殺意念。這是當憂鬱症狀中的動作遲緩、疲累因素已改善,但自貶、罪惡感及自殺意念等症狀未改善下,反而可能去執行原本無法實行的自殺行動。
3.同儕間的模仿行為:
例如 : 聽到別人談論某人有自殺行為與其方法,或在媒體看到自殺的報導,或經由認同與模仿,在同儕或偶像自殺後也興起自殺意念,加上媒體對自殺案件的不當報導,皆可能加速青少年自殺行為的產生。
4.自殺工具或途徑的取得方便:
在校園中若有非法工具的取得途徑,如非法藥品、致命物品等,皆可能會加速自殺行為的產生。
5.家庭、社會文化的影響:
對幼童、青少年、女性與老年人而言,家庭社會中不平等的權力地位與勞力分工,以及家庭婚姻暴力,往往是導致其自殺的生活壓力事件。以女性而言,在家庭中長期感受到自己無法控制自己的生活,可能變得較被動,對許多人、事、物都感到負面悲觀及缺乏自信;許多女性除了家庭外還有工作,而且普遍負擔家庭中大部分家事;以往在華人社會的脈絡下,女性更常需面對世代之間的角色衝突,如婆媳問題;此外,由伴侶、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員所施加的嚴重或持續的身體暴力或精神虐待,都可能導致自尊心及自我價值感喪失,進而衍生出自殺行為。
資料來源: 教育部[校園憂鬱及自傷防治三級預防Q&A]
莊宇洋
15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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